從美國國會“圍剿校長”說起
2023年12月13日,美國聯邦眾議院通過一項決議,譴責美國三所名校校長“就處理校園內令人不安的‘反猶太主義’(antisemitism)抬頭問題所作的國會證詞”。該決議系眾議院共和黨人斯特凡尼克(Elise Stefanik,眾院協商委員會主席)、斯卡利斯(Steve calise,眾院多數黨領袖)、眾院民主黨人莫斯科維茨(Jared Moskowitz)和喬戈特海默(Josh Gottheimer)提出,并以303比126票的表決結果通過。
10月7日,控制加沙地帶的哈馬斯針對以色列境內目標發動大規模襲擊,此舉激發美國校園內支持以色列和同情巴勒斯坦兩派人士針鋒相對的抗議、沖突和爭執,引發部分親以團體和個人不滿。在此背景下,共和黨控制的眾議院于12月5日將哈佛大學校長蓋伊(Claudine Gay)、麻省理工學院校長科恩布盧斯(Sally Kornbluth)和賓夕法尼亞大學校長馬吉爾(Liz Magill)召到眾院教育委員會聽證會接受質詢,聽證會上哈佛大學畢業的共和黨眾議員斯特凡尼克以尖刻的語氣發出一連串被中立媒體稱作“病毒式”的提問,而另一些共和黨眾議員的語氣更加咄咄逼人——如佛羅里達州共和黨眾議員比恩(Aaron Bean)不斷咆哮“這是給你們的機會,你們要告訴全美國人民哪些人會因為‘反猶太主義’被開除,哪些團體會因此被趕出校園”;密歇根州共和黨眾議員則逼問校長們“何時拿出開除這些(反猶)學生的時間表”。
面對長達四小時咄咄逼人的“轟炸”,三位校長謹慎地表示,有適當的程序來確定學生是否違反了學校政策,并且他們堅定地致力于尊重學生的權利。對于言論自由這個復雜的問題,他們存在不同的觀點,稱“不會因個人政治觀點或言論對其進行制裁,只有當這種言論涉及到違反我們的政策、欺凌、騷擾和恐嚇的行為時,我們才會采取行動”。
對此感到不滿的眾議員(包括共和黨眾議員和部分民主黨猶太人眾議員)隨后以311對11票通過了一項“譴責反猶太主義”的決議,由于對措辭“感到擔憂”,92名民主黨眾議員選擇了棄權。12月8日,意猶未盡的他們在斯特凡尼克領銜下發出聯名信,敦促三所大學罷免其校長,共有77名主要來自共和黨的眾議員聯署。
這遠非美國國會議員在“校園反猶太主義”問題上的首次動作,早在10月26日美國國會參議院就通過了由密蘇里州共和黨籍參議員霍利(Josh Hawley)提出的類似決議。更早,10月19日,南卡羅來納州參議員斯科特(Tim Scott)等7名共和黨籍參議員提出《停止大學反猶太主義校園法》(Stop Antisemitism on College Campuses Act, H. R. 3773)立法草案,要求立法取消對“兜售反猶太主義或授權、資助或促進宣揚暴力反猶太主義活動的學院和大學”的聯邦教育資助。
值得一提的是,隨著“政治正確”氛圍的趨于濃厚,針對“校園反猶太主義”的聲調在層層加碼:“10·7”事件發生伊始,尚有部分左翼議員敢于在國會譴責以色列政府的部分言行,并一度阻撓了霍利第一次決議草案的通過,但隨著親猶太團體不斷施壓,這些“雜音”消失甚至反轉了。
被“反猶太主義”爭議困擾的美國大學
“10·7”事件發生后以色列軍隊針對加沙發動大規模武裝進攻,美國大學校園內針鋒相對的言行也與日俱增,這引發親猶太團體、個人的大規?!胺粗菩袆印?。
親猶太團體“反誹謗聯盟”(Anti-Defamation League)10月下旬宣稱,針對猶太社區和以色列的“暴力語言和威脅”在事件發生后較發生前18小時增加了488%,并具體舉了三個實例:哈佛大學對三十多個學生組織發表譴責以色列的聲明保持沉默;康奈爾大學和哥倫比亞大學各有一名教授出言稱贊哈馬斯;斯科特在立法動議提交時指責了喬治城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紐約大學和親巴勒斯坦的“巴勒斯坦正義學生組織”(Students for Justice in Palestine)協調舉行活動,以及賓夕法尼亞大學舉辦“巴勒斯坦寫作文學節”(Palestine Writes festival),并邀請“有反猶太主義言論歷史的演講者”出席。
11月17日,美聯社發布新聞稿,稱截至當時,已有哥倫比亞大學、康奈爾大學、賓夕法尼亞大學等三所常春藤盟校,麻省韋爾斯利學院、拉菲特學院,賓州和紐約庫珀科學與藝術促進聯盟以及屬于中小學公校系統的堪薩斯州玉米聯合校區,因“反猶太主義”遭到布蘭迪斯中心(Brandeis Center)等親猶太團體的投訴和公開指責,并最終引來美國聯邦教育部的正式調查。
與此同時,三名紐約大學猶太學生起訴紐約大學,稱后者“未能解決自10月7日以來持續惡化的校園反猶太主義問題”。
賓夕法尼亞大學則持續成為“反猶太主義”施壓的焦點:最初,施壓者將矛頭對準“巴勒斯坦寫作文學節”邀請了曾在5月德國一場音樂會上“嚴重冒犯猶太人并淡化納粹大屠殺”的“長期反猶太主義言論發布者”——搖滾樂隊平克·弗洛伊德(Pink Floyd)的聯合創始人沃特斯(Roger Waters),繼而又批評了校園內幾起“令人作嘔的反猶太主義行為藝術”。
自9月至12月,包括“反誹謗聯盟”、布蘭迪斯中心、校園猶太組織“席萊特”(Hillel)和全國猶太婦女聯合會(National Council of Jewish Women)等親以色列團體不斷向美國朝野各界施壓,要求“嚴厲打擊反猶太主義行為”,并迫使美國聯邦教育部長卡多納(Miguel Cardona)、白宮國內政策顧問坦登(Neera Tanden)等出面安撫,卡多納和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已多次約見各大學代表,試圖保持對局面的控制。
針對哈佛大學的“綏靖”(指未立即駁斥30多個親巴勒斯坦團體的聯署),斯特凡尼克和另一位國會共和黨人克魯茲(Ted Cruz)不僅在國會帶頭施壓,還通過媒體對哈佛校方施加影響,他們還聯合兩名參議員和包括自己在內的五名眾議員哈佛校友,發表致哈佛管理層的公開信,警告后者“必須端正態度”。
更嚴厲的指控來自紐約城市大學教授、系主任,該?!皩W生和教師平等組織”(Students and Faculty for Equality at CUNY)創始人拉克斯(Jeffrey Lax,系“正統猶太教”教徒)在《紐約郵報》等保守派媒體上撰文,以“全校80名管理團隊中無一名猶太人”、“自1961年建校后首次管理團隊沒有猶太人”為由,指責該校是“美國最反猶太主義的大學”、“行為與納粹反猶性質無異”,并指名道姓抨擊校長羅德里格斯(Felix Matos Rodriguez)“與反猶太主義組織(指美國伊斯蘭關系協會Council on American-Islamic Relations)勾結”、“是無數證據證明確鑿無疑的反猶太主義分子”。
并非僅僅政治正確
由于二戰期間納粹針對猶太人的大屠殺,在戰后的美國政治生活中,“反對反猶太主義”成為約定俗成的政治正確。1964年美國《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第六章明確規定,“某些形式的反猶太主義和相關形式的歧視”都是違法行為,將受到法律追究。前述親以色列團體針對“校園反猶太主義”的一系列行為,以及美國聯邦國會的種種表現,基本都是以這條法律規定為依據和出發點的。
但一切遠非“政治正確”這么簡單。
首先當然是無所不在的兩黨博弈:“國會哈佛校友議員致校方公開信”簽署者共7名國會兩院議員,全部來自共和黨;參眾兩院一系列譴責“反猶太主義”的提案,發起聯署人除極少數民主黨猶太裔外均為共和黨人;引發軒然大波的眾院教育委員會針對3位名校校長的聽證會,發起“病毒式質詢”的全系共和黨人。隨著大選的臨近,在野的共和黨人希望借助“政治正確”鞏固自己與保守派美國猶太勢力的同盟,倒逼民主黨和現任聯邦政府陷入進退兩難的窘境。
其次是親以色列勢力的財力和影響力。
以“校園反猶太主義”為由撤銷對大學捐助的親以色列團體和個人,包括賓夕法尼亞大學捐助者、前美國駐以色列大使亨茨曼(Jon Huntsman),哈佛大學捐助者、“維密”創始人韋克斯納(Leslie Wexner)和韋克斯納基金會(Wexner Foundation),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贊助者、以色列富翁奧菲爾夫婦(Idan & Batia Ofer)等。阿波羅公司CEO羅文(Marc Rowan)呼吁以“只給賓夕法尼亞大學捐贈1美元”,施壓校方解雇校長等兩名“反猶太主義高管”。
還有一些親以色列團體、單位和個人則威脅“砸了‘反猶太主義者’的飯碗”,如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公司法教授、猶太法律學生協會顧問所羅門(Steven Davidoff Solomon)就敦促自己的律師行“關系戶”不要雇傭本?!胺椽q太主義的學生”,CNN報道稱,“至少兩打”著名律師事務所于10月30日聯名致函耶魯大學、哈佛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弗吉尼亞大學、喬治城大學、賓夕法尼亞大學、康奈爾大學、密歇根大學、紐約大學和斯坦福大學等法學院院長,警告這些大學“必須嚴厲打擊‘校園反猶太主義’,否則‘學校及其學生將面臨真正的后果’”。
此外,還有對“政治正確淡化”的擔心。
此次“10·7”事件后以色列應對的拙劣,讓不少美國人驚訝地首次注意到“以色列并非總是值得同情的”,昆尼皮亞克大學11月中旬的民調顯示,盡管不分年齡段的美國受訪者中同情以色列者占比仍高達54%,同情巴勒斯坦者占比僅24%,但18-34歲年齡段的受訪者中卻出現“倒掛”,同情以色列者僅占29%,同情巴勒斯坦者卻高達52%,這令美國親以色列群體感到憂慮,認為必須“加大力度”,防止親以色列“政治正確”的千里之堤,潰于蟻穴。
爭議和反彈
許多批評者指出,親以色列勢力刻意混淆了“猶太人”和“以色列國家”以及“同情巴勒斯坦人”和“同情哈馬斯”二者的概念,從而不恰當地濫用“反猶太主義”大棒排斥異己。
同樣是猶太人的馬里蘭州眾議員拉斯金(Jamie Raskin)指出了前述眾議院幾個“反對反猶太主義”法案的自相矛盾之處,比如麻省理工學院校長本人就是猶太人;同情巴勒斯坦人而不同情哈馬斯并非“支持恐怖主義”;僅僅批評以色列政府也不等同于“反猶太主義”。并指責國會共和黨人“意在刻意將學術領袖烙上恥辱的紅字,以便博取黨派利益”。
麻省理工學院溫和派猶太學生組織“猶太人?;鸾M織”(Jews for Ceasefire)成員、該校研究生馬蒂尼(Gabriella Martini)則指出,“我真的拒絕這樣的觀點,即為巴勒斯坦人民辯護本質上是反猶太主義的?!?/p>
哈佛大學巴勒斯坦裔美國法學院學生阿爾??ü?Tala Alfoqaha)指出,三十多個學生團體譴責以色列人對巴勒斯坦人的暴力和反人道行為,并不意味著他們支持哈馬斯的恐怖主義行為,“事實上他們所譴責的以色列暴力和反人道行為真實客觀存在”,結果他們卻遭到強大壓力,一些團體被迫退出聯署,一些堅持聯署的學生則被親以色列團體在社交平臺“人肉搜索”。她指出,一些親以色列人士渲染自己在“校園反猶太主義”威脅下“瑟瑟發抖”,“事實是同情巴勒斯坦人命運的校友正遭遇同樣的威脅,且他們的合法訴求被斥責為‘反猶太主義’,他們的人身安全顧慮并未像那些親以師生那樣,得到校方和社會同等和公平的考慮?!?/p>
哈佛法學院學生卡亞利(Lea Kayali)強烈反對斯特凡尼克在國會聽證會上的“病毒式質詢”,認為此舉“無異于將同情巴勒斯坦人的自由抗議與‘反猶太主義’故意混為一談”,溫和派猶太人馬蒂尼則認為,政治操作人為營造和放大了美國猶太裔和阿拉伯裔學生之間的二元對立,“事實上存在多種不同的觀點,且許多不同觀點原本是完全可以并存的?!?/p>
一些中立觀察家則指出,引爆最大爭議的賓夕法尼亞大學“巴勒斯坦寫作文學節”風波實際上爆發在“10·7”哈馬斯襲擊之前,最為“上綱上線”的將紐約城市大學抨擊為“美國最反猶太主義的大學”更是早在2023年3月就火爆異常,此番“炒熱冷飯”,恐有“蹭熱點”和借題發揮之嫌。
11月9日,賓夕法尼亞大學部分同情巴勒斯坦人的團體在約翰·M·亨茨曼大廳進行了一場“燈光秀”和平抗議,部分親以色列團體隨即在《紐約郵報》發表關于“亨茨曼大廳‘反猶太主義者’打出‘令人作嘔標語’”的文章,號召“有志之士群起而攻之”。然而這篇報道卻“翻車”了:許多讀者指著報道原文所列舉的三條標語(“從河流到海洋,巴勒斯坦將獲得自由”、“猶太復國主義就是種族主義”、“賓夕法尼亞大學不要資助針對巴勒斯坦人的種族滅絕”)質問倡議者“這幾條犯了哪門子法?”
賓夕法尼亞大學“巴勒斯坦寫作文學節”組委會執行董事阿布哈瓦(Susan Abulhawa)指出,部分親以色列勢力“仗勢欺人,混淆概念”,才是“真正的種族主義”,他批評校方“屈從于不合理的壓力,只因為這些壓力來自權力和金主”,相反,同情巴勒斯坦的師生“無權無勢也無錢”,因此“很容易成為犧牲品”。
羅格斯大學法學院院長阿齊茲(Sahar Aziz)指出,美國大學校園“陷入了零和游戲框架的陷阱,任何對巴勒斯坦歷史、藝術和文學的慶祝都會自動被視為對猶太人的威脅,這是一個錯誤的框架,它抹殺和邊緣化了同樣是美國社會組成部分的美籍巴勒斯坦人社區”。一些溫和猶太團體也批評指出,“正如你們所知,近年來,許多批評以色列占領以及以色列國家對以色列境內巴勒斯坦人民和阿拉伯人的壓迫的批評者,都被猶太復國主義組織和個人貼上了反猶太主義的標簽”,“這很容易催生一個錯覺,即任何以色列政府看不順眼的活動,都有被貼上‘與美國制度和價值觀不相容’的原罪標簽風險?!?/p>
鑒于不同聲音的出現,美國聯邦政府試圖左右逢源:多位政府高官同時譴責了“反猶太主義”和“反伊斯蘭主義”,但至少目前效果似乎并不理想,正如麻省理工學院研究生院的塔莉亞.汗(Talia Khan)所言,這種和稀泥的言論最終會令“校園內每個學生,不論是猶太人還是穆斯林都感到不快”。
迫于親以色列勢力和共和黨的壓力,賓夕法尼亞大學12月12日已解除了馬吉爾的校長職務,任命該校醫學院院長詹姆森(J. Larry Jameson)為臨時校長。
但逆反情緒同樣在增長:幾乎于此同時,哈佛和麻省理工兩所大學的校方領導和受托人均作出決定,以“只要不違法,任何意見在學校都應擁有自由表述的權利,哪怕我們并不贊成”為由,支持兩位校長繼續留任。
博弈仍在持續:簽署“敦促三校長下課公開信”的七十多名國會議員再度發表聲明,要求兩位仍在位的校長“效仿馬吉爾(辭職)”,并已著手向常春藤盟校聯盟施壓,“政治正確”、黨派博弈、選舉需要、金主施壓,來自四個方面的“水火既濟”,正將原本的一潭渾水攪成一潭爛泥。